2017山东省专利奖励政策介绍
一、2017年山东省济南专利奖励办法介绍
职务发明经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对发明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发明专利:每件给予奖励5000元。奖金分三次发放: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奖励1500元,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奖励1500元,拿到授权通知书后,奖励2000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奖金分两次发放: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奖励1000元,拿到授权通知书后,奖励2000元。
3、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1500元。奖金分两次发放:收到专利受理通知书后,奖励500元,拿到授权通知书后,奖励1000元。
4、PCT申请:进入PCT国家阶段的专利,每件奖励6000元。奖金发放以收到国际局检索报告为准。
5、在公司的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给以优先考虑,其中,授权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当高于受理阶段的参考权重,发明专利的参考权重应当高于实用新型专利的参考权重。
6、对技术上有重大突破的发明创造,经专利小组评定后,上述奖励可以提高到2倍。
7、对专利申请和专利推广运用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及个人,知识产权部在全公司范围内给予表彰。
二、潍坊市专利奖励政策介绍
潍坊市专利奖励政策介绍:
1、规定了奖项设置。《办法》规定,市政府设立潍坊市专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重点奖励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市专利奖设重大专利奖、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外观设计奖。其中,市重大专利奖授奖项目每年不超过1项,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一等奖授奖项目每年不超过10项;二等奖授奖项目每年不超过20项;三等奖授奖项目每年不超过25项,外观设计奖项目每年不超过5项。
2、明确了奖励方式。《办法》参照《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明确了潍坊市专利奖由市政府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得奖励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市重大专利奖奖金为50万元;市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外观设计奖的奖金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同一专利不得在潍坊市内重复享受奖励,获奖专利按就高原则享受最高奖励。市专利奖的奖金从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市专利专项资金列支。
3、加强了监督管理。《办法》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市专利奖的的管理:一是对申报市政府专利奖的条件做了明确规定;二是市政府设立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三是明确了市政府专利奖推荐原则及申报程序;四是明确了纪律约束、惩戒机制等措施。
三、泰安专利奖申报要求
泰安专利奖申报要求:
1、该专利于2009年7月31日前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
2、该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该专利在申报奖项时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纠纷和被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4、该专利未曾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