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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 济南 青岛申报专利奖励办法 资助条例 补贴多少钱?

山东省专利奖励和资助详细

日期: 2017-06-01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山东省滨州申报专利奖励办法介绍

山东省滨州申报专利奖励办法介绍:

1、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推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培育创新文化,促进我市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和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市政府设立滨州市专利奖(以下简称市专利奖),用于奖励在专利创造和运用工作中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市专利奖每年度评审一次。

3、市专利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应当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4、市政府设立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其组成人选由市知识产权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市专利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按照规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专利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和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滨州市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拥有的并在本市内实施的中国专利,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市专利奖:在申报市专利奖时,已被授予专利权并继续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在申报市专利奖时,该专利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也没有他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未获得过市专利奖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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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济南专利资助条例介绍

济南专利资助条例介绍:

1、资金使用原则:济南市2010年专利专项资金与财政部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山东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原则上不重复资助和奖励。

2、2010年资助额度不超过当年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总额。

3、专利资助及奖励的内容和标准 :专利申请资助、奖励的内容及标准,专利文献检索费:发明专利2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00元/件,由济南市专利专项资金给予资助。专利申请检索由济南市知识产权信息中心承担。发明专利申请费、实审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均按减缓之后的应缴费用给予资助。代理本市企事业单位及自然人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专利代理机构100元/件。对代理企业专利申请数量位于前3名的代理机构,分别给予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对专利申请总量达到50件、100件及200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20000元的奖励;对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50件及100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20000元的奖励。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奖励有重复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三、青岛专利补贴多少钱?

青岛专利补贴多少钱?

1、补贴范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并通过专利代理机构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代理补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代理及授权补贴)。

2、补贴标准:

a、代理补贴:发明申请1000元/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500元/项。

b、授权补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00元/项。(发明专利授权通过发明专利种子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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