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注册公司的程序及条件说明
日期: 2017-12-03 整理编辑: 寻兮来源: 网络工商
第1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2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3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 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4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5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主要有:
(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