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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发明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 奖励申报系统 补贴政策

北京专利奖励和资助详细

日期: 2017-06-13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北京市发明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介绍

北京市发明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介绍:

1、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的精神,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北京市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设立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以下简称“资助金“)。为提高资助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资助金,主要用于对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市确有困难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市或具有本市居住证的个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单位向外国申请发明专利给予资助。

3、资助金实行“重点支持、择优资助、专款专用“的原则,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

4、资助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管理。

北京市昌平区发明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_奖励申报系统_补贴政策

二、北京昌平专利补贴政策介绍

北京昌平专利补贴政策介绍,新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7个方面:

1、调整发明专利补助方式,对发明专利实行申请受理、授权两个阶段补助,分别一次性补助0.2万元、1.6万元。

2、调整专利示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标准,对新认定的国家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市、县专利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3 万元奖励。

3、支持企业建设专利数据库,对购买专利数据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4、重奖企业重大发明创造,对新获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浙江省专利金奖、浙江省外观设计金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5、设立企业发明专利大户奖,对制造业企业当年获得2个授权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之后每增加一件,奖励1万元。

6、加大对企业专利维权援助,鼓励领军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对培育企业在国内发生的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维权胜诉后根据维权费用给予30%补助,国内案件每起不超过20万元,涉外案件每起不超过40万元。

7、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对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国家标准贯标达标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在通过验收后再取得第三方认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给予一次性7万元奖励;对直接取得第三方认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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