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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号实物改动图片 官司实例 主动补正样板格式 保护的客体

外观专利保护及其相关信息说明

日期: 2017-06-07 整理编辑: 清泉来源: 网络工商

一、外观专利保护的客体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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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观保护的主体

外观保护的主体:

专利保护的主体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的权力继受人。

三、外观专利图片要求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视图要求为:

1、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2、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3、必要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

4、此外,申请人可以提交参考图,参考图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

5、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对于简要说明中声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具体到照片拍摄的要求为:

1、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

2、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

3、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4、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

5、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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