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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的专利审查制度 程序 原则 最新指南 要点 创造性系统

简述我国的专利审查制度、程序及原则详情

日期: 2017-06-06 整理编辑: 清泉来源: 网络工商

一、简述我国专利的审查制度

简述我国专利的审查制度:

国家专利法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基本审查制度,即发明实行早期公布、请求审查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采用初步审查制。实用新型专利的一个辅助审查程序是,在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权利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实用新型专利审查制度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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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述我国专利的审查原则

简述我国专利的审查原则:

1、保密原则。

审查员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中,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对于尚未公布、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和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内容,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书面审查原则。

审查员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补正通知)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

3、听证原则。

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是已经通知过申请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

4、程序节约原则。

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过程。对于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尽可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对于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克服的实质性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可以不对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形式缺陷进行审查,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可以仅指出实质性缺陷。

除遵循以上原则外,审查员在作出视为未提出、视为撤回、驳回等处分决定的同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启动的后续程序。

三、专利的审查程序

专利的审查程序:

1、发明专利审查流程,如下介绍:

(1)受理阶段审查。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4)实质审查阶段。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程序。

依据国家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采用了不同于发明专利的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进行初步审查而不进行实质审查。专利法第40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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