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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型专利代理机构的资质评定 证书 设立条件 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

实用型专利代理机构介绍

日期: 2017-05-31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专利代理机构设立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条件:

1、专利代理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成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并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专利代理机构章程。专利代理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专利代理机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书面证明。

实用型专利代理机构的资质评定_证书_设立条件_管理系统_登记备案

二、实用型专利代理机构介绍

实用型专利代理机构哪家好?如何选择?

近年来,随着国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请案逐年递增,这也带动了知识产权代理业的迅速发展。

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个别“黑代理”孕育而生。所谓“黑代理”主要指没有在中国政府进行合法登记和授权的各类代理机构。他们所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一是明目张胆坑蒙拐骗,例如先低价招揽、虚假承诺的方式引进客户,到后来人去楼空,直接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二是代理人员没有专业代理资质,粗制滥造的工作给申请人造成巨大损失,使得申请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所以申请人应该谨慎选择知识产权代理,尽量选择有营业资质、实力雄厚、诚信可靠的代理组织办理,并注意索要单据,以便今后跟进。您如果不幸遭遇了“黑代理”,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尽量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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