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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 南京市 苏州市专利奖申请办法 申报通知 奖励政策

江苏省专利奖励办法及政策介绍

日期: 2017-05-28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江苏省无锡专利奖励办法介绍

江苏省无锡专利奖励办法介绍:

为了适应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充分发挥专利资助经费的引导作用,现将《无锡市专利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利奖励资助的办法及标准:

1、单位: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后每件给予1000元资助,授权后再给予4000元资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1000元资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给予500元资助。

2、个人: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2000元,由专利代理人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由专利代理人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

3、申请国际专利的,按每件专利实际费用发生额的50%给予资助;除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外,资助最高额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

4、对年专利申请量达到50件(含50件)以上100件以下的单位,该年度申请的发明专利再追加每件1000元资助。

5、对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00件(含100件)以上的单位,该年度申请的发明专利再追加每件2000元资助。

6、年专利申请50件和100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追加的资助,由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统计数据,在第2年给予一次性追加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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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苏州市专利奖励政策介绍

苏州市专利奖励政策介绍:苏州市人民政府设立“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设下列三个奖项政策:

1、苏州市优秀专利奖。

2、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

3、苏州市优秀版权奖。

苏州市优秀专利奖、优秀版权奖每年评审一次,苏州市杰出发明人(设计人)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苏州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项设置和奖励周期。

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以尊重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文化发展为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苏州市人民政府成立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苏州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名推荐,报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每届任期为四年。

苏州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负责评审奖励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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