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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补充通知 委托书 证书 介绍信样本

2017年安徽省专利资助的办法和通知及委托书样本

日期: 2017-05-15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2017年安徽省专利资助办法补充通知

2017年安徽省专利资助办法补充通知:

1、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技术实施和产业化,根据《安徽省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参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安徽省专利奖旨在表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专利并实施,为促进安徽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

3、安徽省专利奖的评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安徽省专利奖设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每年评选一次。

5、在安徽省内实施并已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安徽省专利奖评选:申报日前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未获得过安徽省专利奖。

6、评价指标及权重:专利质量(25%)。评价: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文本质量。技术先进性(25%)。评价:原创性及重要性,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专利技术的通用性。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专利运用、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专利保护措施。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社会效益,行业影响力,政策适应性。

7、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设立安徽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安徽省专利奖的评审、授奖等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办理评奖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项目初评工作。

8、申报单位根据当年评奖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设区的市(省直管县)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同意推荐的所有项目排序并出具推荐理由。

9、推荐项目经评审办公室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进行审定,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10、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对获奖专利权人和发明人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资助。

11、对于获奖项目,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实, 且有证据证明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办公室提出撤销授奖的意见,经评审委员会批准,撤销授奖并追回资助。

12、该办法由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2013年5月14日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安徽省专利奖评奖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7年安徽省专利资助暂行办法补充通知_委托书_证书_介绍信样本

二、专利资助委托书填写要求

专利资助委托书填写要求:

1、应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2、受委托单位应当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委托人应是该专利申请人。委托人是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委托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不需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人是多人时,应由全体委托人签章。

3、专利申请有多个申请人时,应当共同委托同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多个申请人可以用一份专利代理委托书,也可以分别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但委托权项及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和指定的代理人应当相同。

4、申请人解除委托的,应当书面通知被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并向专利局提交解除委托声明,办理相应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专利代理机构辞去委托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专利局提交辞去委托声明,办理相应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5、专利代理机构对一件专利或专利申请,最多可以指定两名代理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应当是专职代理人。

6、表中所填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邮政编码、地址、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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