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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核心专利产业化项目质量的管理要求 政策介绍 实施情况说明

提高核心专利产业化项目质量的要求和情况说明

日期: 2017-05-14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专利质量管理要求

专利质量管理要求:

1、专利授权的要求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撰写权利要求时,应当重点考虑新颖性和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至少满足如下要求:至少有一个发明点,保证有新颖性,使创造性有60分即可,使创造性有70分、80分、100分的技术特征应该放在从属权利要求中来界定。该原则能保证一个独立权利要求达到合理范围内的最大保护范围。

提高核心专利产业化项目质量的管理要求_政策介绍_实施情况说明

二、专利实施情况说明

专利实施情况说明:

1、专利权人实施:由专利权人实施专利是专利实施中最常见的方式。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可以是专利权人自己独立实施,也可以是专利权人将专利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实施。

2、许可他人实施:许可他人实施的概念,许可他人实施是以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专利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需要指出的是,许可他人实施专利仅仅是把专利权中的使用权转移给使用方,专利权人并未发生变化。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该专利。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专利实施许可常见的种类有独占许可、独家许可、普通许可等。

3、依照国家的需要指定实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中国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应用的,也可按上述规定办理。

4、强制许可实施:强制许可的概念,强制许可是一种非自愿的许可,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实施专利的一种强制性手段。是指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一定时间(三年)后,任何单位均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不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一定条件下准许其他单位和个人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一种强制性法律手段。强制许可的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这一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三、专利产业化政策介绍

专利产业化政策介绍:

专利技术的转化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目的。专利技术转化的加快发展,可促进其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认真分析知识产权发展的状况,根据存在的问题研究其对策,对促进当地提高专利申请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专利技术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专利技术产业化涵义专利技术是指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并获得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的技术,这种技术具有实用性和明显的应用前景。专利技术产业化,是指对专利技术进行再开发,通过实验、组合、生产、应用、推广等诸多环节,形成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直至发展成新的产业。在国际上常常用一国所拥有的专利数量与质量来衡量该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并且用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来说明该国的国际竞争力与经济发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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