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专利所有权的详细介绍
日期: 2017-05-11 整理编辑: 清泉来源: 网络工商
一、转让专利所有权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转让专利权个人所得税计算:
1、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2、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收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后,区别不同收入分别处理: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20%。
二、转让专利权财务处理
转让专利权财务处理: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其实就是处理无形资产,出售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的主要形式,出售人不再保留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不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在出售无形资产的情况下,由于出售企业不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应当注销所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应的己计提减值准备),出售无形资产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与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则作为相应营业外收入的减少或营业外支出的增加。转让专利权的使用权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