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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专利评估准则、案例及方法介绍

日期: 2017-05-10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专利评估机构介绍:

国家知识产权局没有专利评估机构。

专利权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专利权作为企业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对专利权评估属于无形资产评估的一种类型。专利权评估一般是由政府科技局或者高校图书馆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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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利评估案例介绍

专利评估案例介绍:

1、案例背景:被评估企业简介  SY公司隶属于某大型国有企业下属的上市公司,是我国冶金行业领域装备制造的大型骨干企业,年机械加工产能达31,000吨,年销售额在100,000万元以上。其经营范围包括:冶金装备、冶金、矿山、电力、石油、化工、煤炭、环保设备及配件制造电气工程控制设备设计、制造;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制造;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经济行为 SY公司对未来国内GMB产品市场前景看好,准备利用GMB产品制造技术中的部分专利作为出资与YSGF设立新公司,生产和销售GMB产品。因此,SY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对其拟出资的GMB专利进行评估为其出资提供价值参考意见。GMB产品制造技术发展沿革 GMB制造技术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早在1958年就由国外学者提出,并申请了专利。我国GMB的国产化研制于在八十年代末期开始。研制遇到的难关是核心技术的成熟性,尤其是控制技术与材料技术。SY公司在初期制订GMB产品的研制方案时,对国内引进GMB的工业运行状况进行了大量的技术调研与分析,从设计理论及设计方法的研究入手,对其核心技术进行技术攻关,然后通过实验室的试验来验证其正确性,并进行修正,再配合样机的设计制造、厂内请水试验、工业运行考核,形成了自己专有技术。而国内其余两家专业生产厂家则只是进行了简单仿制,而未进行核心技术攻关,结果工业运行均遭失败。SY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产品系列逐渐丰富,客户认同度不断提高,在国内中高端GMB生产领域确立了领先优势。委估GMB产品生产技术中专利技术概况 委估GMB专利技术为GMB生产制造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5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涉及GMB的外型设计、机械加工、电子系统设计以及故障检测等多个方面,但尚不能涵盖GMB生产技术的全貌。 

2、委估技术分析:委估技术为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并且已经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确权的专利技术。委估技术由于是出资目前,经与委托方协商确认本次评估为专利技术所有权。本次评估的GMB产品制造技术中的专利技术包括5项实用新型专利,因此评估对象应该是一个专利技术的组合,而非一项专利技术。另一方面,应当确认该专利技术组合仍然仅为GMB产品全部制造技术中的一部分,或者说仅有委托评估的5项专利技术并不能完成GMB产品的制造,还需要有其他技术,但本次评估仅涉及5项专利技术。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SY公司和其股东单位共同协商决定为2008年5月31日。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系确定SY公司的拟对外投资的专利技术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SY管理层确定对外投资总额提供价值参考意见。价值类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采用市场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评估方法 技术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一般认为技术的价值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价值用重置成本很难反映其价值。因为该类资产的价值通常主要表现在高科技人才的创造性智力劳动,该等劳动的成果很难以劳动力成本来衡量。基于以上因素,本次评估没有采用重置成本法。 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不管是对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都是可以采用的,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前提条件是要有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案例,且交易行为应该是公平交易。结合本次评估技术的自身特点及市场交易情况,据我们的市场调查及有关业内人士的介绍,目前国内没有类似技术的转让案例,本次评估由于无法找到可对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市场法也不适用本次评估。 由于以上评估方法的局限性,本次评估我们决定采用收益法。无形资产收益法评估实际包含三种具体的操作方法,分别是许可费节省法、增量收益法和超额收益法。所谓许可费节省法就是通过估算假设的专利/专有技术资产受让人如果拥有该专利/专有技术资产,就可以节省许可费支出,将专利/专有技术资产经济寿命期内每年节省的许可费支出通过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并以此作为专利/专有技术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该方法多用于专利/专有技术许可/转让等目的的评估。所谓增量收益法是将企业拥有专利/专有技术资产所产生的收益与不拥有专利/专有技术资产所产生的收益的差异作为专利/专有技术资产所创造的增量收益,采用恰当的折现率将增量收益折现,以获得专利/专有技术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这里的“增量”包括增加收入和节省成本。该方法多用于专利侵权损失确认目的的评估。所谓超额收益法是先估算专利/专有技术资产与其他贡献资产共同创造的整体收益,在整体收益中扣除其他贡献资产的贡献,将剩余收益确定为超额收益,并作为专利/专有技术资产所创造的收益,将上述收益采用恰当的折现率折现以获得专利/专有技术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超额收益分为单期超额收益法和多期超额收益法,多用于财务报告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 由于本次评估目的是以被评估专利技术出资,出资实际也是一种转让,因此本次评估我们选择收益法中的许可费节省法作为本次评估的方法。

三、专利评估准则及方法

专利评估准则及方法:

1、无形资产评估一般有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三种方法。依据《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规定,评估人员可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无形资产成本包括研制或取得、持有期间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费用支出。根据其成本特性,尤其就研制、形成费用,明显区别于有形资产。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虚拟性的特点。结合本次评估实际情况不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无形资产具有非标准性和唯一性,在此次评估中很难找到与被评估对象形式相似、功能相似、载体相似及交易条件相似的可比对象,所以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经济寿命期内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此确定委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委托评估范围内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委估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XXXXX”未来收益状况进行分析,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具体情况,认为收益法更能体现该无形资产的价值,故此次主要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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