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专利申请 >

2017年4月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最新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手续

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专利费用减缓规定

日期: 2017-05-08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外观设计专利费用减缓最新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费用减缓最新规定: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企业或者个人以及学校等事业单位,可以提出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后,只需缴纳原申请费用的20%即可。即获得80%的减缓。

2017年4月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最新专利费用减缓办法_手续

二、2017年4月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2017年4月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制定《专利费用减缓办法》,予以公布。该办法自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三十九号发布的《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69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该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69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该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该办法不一致的,以该办法为准。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