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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注册公司实行“一照一码”

深圳注册公司实行“一照一码”

日期: 2017-07-31 整理编辑: 寻兮来源: 网络工商

从2015年7月1日起深圳市注册深圳公司实行“一照一码”

一、什么是一照一码

“一照一码”是指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照”即深圳公司营业执照,“一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如何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网上申请的指定经办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法人企业)、负责人(分公司、分支机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或者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持本人身份证、数字证书根据网上注册系统提示前往指定的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申请领取纸质营业执照;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业务,经办人可以不受地域限制,自行选择我市各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领取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个体工商户业务应前往辖区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三、一照一码的作用

“一照一码”证照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的相关功能。

四、一照一码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1)对涉及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照面记载事项(即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2015年7月1日后新办的商事主体,统一到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办理变更,无需再到税务登记部门办理税务变更登记;2015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的商事主体,应先核对变更前事项与税务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处理后再提交变更申请。

深圳注册公司实行“一照一码”

(2)对除名称、主体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以外的照外信息(如经营范围、投资方、合伙人、业主、联系电话等),仍按现行变更登记模式办理,维持目前变更流程。即先到工商变更,再到税务部门变更。

(3)商事主体变更后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领取新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同时需交回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等相关证照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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