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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上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日期: 2017-07-20 整理编辑: 文英来源: 网络工商

一、上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条件

1、有符<合资企业法>要求的中外方投资主体;

2、有符合登记要求的经营场所;

二、中外合资企业投资提供材料

中方投资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5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3、公司公章[备用];

4、外方公司投资;

5、商业登记证复印件一式5份(董事长签名、盖公司章),原件备核;

6、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式5份(董事长签名、盖公司章),原件备核;

7、银行资本信用证明原件一式2份;

8、公司印章(备用);

9、公司董事长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

外方自然人投资:

1、投资者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一式5份,原件备核;

2、银行资本信用证明原件一式2份;

3、深圳合资企业经营场所材料;

4、生产型企业;

5、上海注册地址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4份;

6、上海写字楼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原件一式2份;

7、上海合资企业董事会成员材料;

8、董事会成员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复印件,董事长二寸彩照1张,中文履历一份;

上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三、承办证件

 

1、立项批文7份;

2、合营合同2份;

3、合营课程2份;

4、批准证书正副本;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章、财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1枚;

7、刻章登记卡;

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IC卡;

9、国税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

10、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

11、外汇登记证及开户核准件;

1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3、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14、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及登记表;

上海企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上海财政局批准、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独立承办工商注册服务、法务咨询、办公场地租赁、商标注册,财税咨询、代理记帐、等企业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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