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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注册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认定标准网上查询

北京市注册一般纳税人标准资格条件

日期: 2017-02-10 整理编辑: 小林来源: 网络工商

一、北京注册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北京注册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收入达标:工业年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商业180 万元;新办企业不要求。

2、核算健全:要有两名以上的专业财务人员,要按规定设立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要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销项和应交税金;要能税务机关要求建立起相关的出入库手续,要能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保送各种报表。

3、有真实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税务局会派专员审查。

4、新办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以上!老企业50万元以上。

二、北京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标准

北京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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