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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版权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单位评选标准 申报的材料 理由 案例

关于版权的管理评选和申报案例说明

日期: 2017-08-03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版权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介绍

版权示范基地管理办法介绍:

1、为促进应急产业发展,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做好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2、示范基地是指为满足国家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需要,以促进应急产业聚集发展为目标,对应急技术研发、应急产品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具有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且产业特色鲜明的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区)以及国家规划重点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

3、示范基地分为专业类和综合类,专业示范基地集中发展某一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保障的能力;综合示范基地集中发展两个以上应急产业领域且具有为跨省级行政区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综合保障的能力。

4、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遵循培育和发展相结合,培育期一般为3年。

5、示范基地设置要在全国范围内依据资源禀赋,兼顾区域分布,协调类型布局,合理定位。

6、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负责全国示范基地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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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版权申报所需材料

版权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O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三、关于版权的案例介绍

关于版权的案例介绍:

案情:维多利亚理工大学是一所社会事业性质的教育机构。在90年代初,该校的教师为课堂教学目的,就不同的作品而进行了摘要汇编,汇编中包含取自不同作品中的片断复印件。学校后来在自己的印制车间将这些摘要汇编本印制成图书,按选修某一课程学生人数,每种印制150册左右,以成本价(加30%的售书处经营成本)在本校的售书处出售。该校售书处不仅仅是对校内学生开放的,外来人也可以在那里购书。对于这些摘要汇编本,显然只有本校某些科目的学生,才可能作为听课的辅导材料去购买使用。不过并不能完全排除有个别校外感兴趣的读者购买该汇编本的情况。1994年,被摘编了作品的部分版权人及这些版权人的集体管理组织CAL一起作为原告,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起诉,告维多利亚理工大学侵权,要求后者停止印制及销售摘编本,并赔偿原告损失。

处理:1994年9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一审判决侵权不成立,原告不服审判,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 1995年2月澳大利亚联邦上诉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一审法院否定侵权的主要理由是:第一,被告所售摘编本是按最低成本价销售的;第二,按照澳大利亚版权法第135条(ZL分条(1)款),仅为学校教学目的,可以不经许可复印有关教教学资料;第三,由于被告学校的有关课程的特殊性(例如护土的护理技术课程涉及诸多方面),学生不可能从一本主教科书理解教师讲授的全部内容,必须辅之以一些摘编材料。在这里,“为教学目的”并非可有可无,而是缺之不可的。所以,应视为“合理使用”。联邦上诉法院只是重申并强调了被告并无营利目的,学生购买的摘编本只可能在课堂教学时使用,不可能移作他用。因此,这种印制、出售行为,不能判为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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