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日期: 2017-07-07 整理编辑: 红小玄来源: 网络工商
一、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我国著作权法列明了下列不受该法保护的对象: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著作权法侵权行为种类
著作权法侵权行为种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